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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公安机关重申....,网络虽无国界,但绝非法律的 “真空地带”
·其实关键是法律到底要维护谁的权益,谁制定的法律,别看嘴上的,要看结果。
·看你们呀,我刚才出去看了一个朋友,你们怎么没有我也唠的这么开心呀~!这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国家法律严打金属仿真枪,至今没哪家地下BB枪厂敢出金属版的呢,都是小日本的货,多从香港走私进来,2K多3K一把呢
·采访一下,如果各位已经有1支球队,现在有1亿欧元可以进行一桩足球买卖,在不违反任何法律和足联规则的情况下,你是愿意为自己的球队买一位阿德那样的球星,还是愿意再买一支欧洲顶级联赛的中游球队?
·我注册的ID发的贴有违反那一条法律法规吗?请告诉我,我也好明白呀。
·五笔字型是害人害己的输入法”我不介意,只要不是国家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文字或事情都可以,比如你也可以打上"抗日救国"
·最轻松赚钱的行业:开学校、开医院、开寿衣店、开混杀影楼,谁还说得出比这几个还赚钱的行业?不许说法院、派出所、税务局什么的,那不是行业。也不许说妓院、赌场什么的,那没有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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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难道不违反欧盟的就业方面的法律吗?怀疑之~~
·宪法!?中国又有那些法律不与宪法相抵触呢?中国的宪法什么时候执行过?
·这部法律是不是与偶们的根本大法有抵触?限制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关于这个规定,您可以咨询相关法律人士,会比较好。
·你说什么,你难道不知道什么叫法律
·不要这么偏激、偏执,你所说的这些打砸抢只是我们中的少数败类才会这么做的,在我们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而且还要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去自动抵制。很难相信一个不尊重自己国家法律的人会做得到对国家有利的事情。
·网民诉网站凸显法律空白ZT
·就因为.....你们就.....还讲法律吗?还有王法吗
·[评论]解决电信运营商互联互通 法律保障出台
·不好意思~~~~最后一句话 ,忘删掉了~~~~~偶珍重申明------最后一句话不是偶的意思,不做法律效率!!!
·每周四晚6:00以后不得放P.莫名奇妙的法律!
·据说是美国一些州的法律(节选)--笑破肚皮与我无关
·北大法律信息网的注册给我弄一个啊,2000块一年呢,我可掏不起
·fuwang_hainan@hotmail.com,另外,北大法律信息网的注册能给我搞一个么?
·畜生,真的希望中国有这样的法律,但就是立法了又会怎样,还不是利益为先
·我试了,不可以啊,他有一个说明:根据相关法律,匿名用户不可以发帖,即使在游客组中给了权限也不行。
·对不起,理解错了。我想说的是“法律”,法学是专家和考研人的事。
·所有的法律都是官员制定的,所有的官员都对上级和自己负责,不必对下面的人负责
·法律不是真的要保护你,只是给你看看而已。不喜欢讨论这些我们无法左右的政治问题~让人郁闷!
·这是一个黑暗的世界,白天没有太阳,夜里没有月亮。连灯光也蒙上一层灰蒙蒙的色调。这里没有法律,这里没有公正,这里只有陷阱和阴谋。
·东芝没有错,东芝依照中国的法律来作的,中国的法律保护的是想东芝这样的厂商,而不是消费者。要想改变这一现象,只能修改中国的相关法律。
·沒什麼的。中國的法律體系所致!如果是東芝的筆記本漏電觸死了人,在中國,依現有法律方式來索賠,也拿不到多少錢。而在米國,依法律方式,選擇的律師不同可以拿到不同的索賠,有時甚至是天價!
·中国的法律原则是保护商家的,所以常常是赢了官司输了钱,所以JS有句口头禅:爱上哪就上哪告去
·昨天看电视时想到一个法律问题,在这里与大家讨论。内容是关于骗人话费的语音信箱和收费短信的,其实我也遇到过在手机上看到一个未接来电,打过去结果是一个收费的语音信箱。
·美国超搞笑法律一览
·让法律去说吧
·这美国还有这等喷饭的法律,实属大开眼界       转自猫扑
·你违反了: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作品。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这个要问法律工作者了!!那天也有
·搭街坊广泛刚果红计划法律 
·无效。法律不禁止的公民都可以做。公司想保护商业秘密,但不可以这样做,另外,权利和义务也不平等。但,如果跳槽时除了脑子里的东西,还带走了任何东西(电脑、U盘、笔记、报表....)原公司都可以起诉你。
·交往就不会有法律责任的~~~~~~~``不过XX就有了~~~~~~~~~~`
·和18岁以下的mm交往会不会负法律责任了
·嘿嘿,建议你买一套中华人们共和国的法律条款(每本3元),一边看mm一边看这个~~~从中你会知道和
·和18岁一下的MM交往不会有什么法律责任吧??
·和18岁一下的MM交往不会有什么法律责任吧??
·不可以,法律规定公司没有通知的义务,只有公告的义务,只要它在证券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媒体上公布了召开股东大会的消息,它的义务就尽到了
·[评论]百度否认黑了8848网站 声明将对其诉诸法律
·[评论]关键词广告的法律困境
·赡养老人问题寻求法律援助~!
·古柯碱法律预告力量客观葫芦科
·WINDOWS 还是得按法律办事,要是放咱们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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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假票肯定不合法。至于高价票,我不认为。另外,中国法律还是比较健全,这个概念是相对地域还是历史?
·转卖合法财产当然不犯法,但是卖假票或者高价卖就有问题,有不明白还是去看看相关法律文献把,中国的法律还是比较健全的
·以前,鐵路資源是政府的。現在已經變成鐵路集團了,那也就是說,我從這個公司購買了此票,轉售!難道這也違法。依我個人感覺與理解來說,它根本上不違法律的。只是由於沒有學過法律,無法使用哪一條哪一款來批判
·關於這一條,是不是有違反新憲法之嫌!因為憲法已經新修訂了。就像以前倒爺也是違法的。是不是這條法律已經過時了。
·如果一开始,总局或者游管就跟田亮签有合同,说明田亮的肖像权归他们使用,那么我什么都不会多说,只会无情的BS田亮。可是现在没有这样的合同,我干嘛要BS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为什么不准人家捅出来呢?法律的合理性公民还可以提出异议呢,更何况是规定。改革需要有人站出来。
·依此法律,偶宣布将楼上介两BT就地做了!!!
·法律規定是一個的.每人一個啊.
·寻求法律援助→内容见内!
·合不合法不知道,这个属于法律解析问题,在我们这,电信是利用控制网速来限制你的,512K的速度,你装上10台,能用多少的速度??
·我试了,还是共享版的,有没有破解类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中国版)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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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安全是要借助法律的武器的。再加上教育和行政上的监督才有望实现。单是靠技术是不完整的。
·应该没有国内的法律有冲突吧。
·网吧、歌厅、迪厅、酒吧、洗头房、洗脚房、洗浴中心,法律都没禁止,但,妓院是禁止的
·洗头法律没禁止。
·网吧不想去,倒是想去妓院,可是网吧有合法的,妓院没有,法律禁止的事偶是不干的
·为什么?为什么?我不对,我负法律责任
·那是“我国”法律得嘛--
·根据我国法律,口头协议可样据有法律效力
·口头协议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没有法律效力的“君子协议”,虽然皇马把杰拉德列入了俱乐部未来建设的计划,但利物浦方面届时也可能不遵守协议。——只是口头协议,所以我觉得还是龙大说的那种可能性比较大
·学法律不是很好吗?为什么要学IT,做这一行的吃的是年轻饭,你不可以做上一辈子,而法律就不同了。括弧8J是另类,除外反括弧
·学法律做公务员比较好,做IT没搞头的,在中国做公务员才是最好的出路
·居然说起了杀人的意义……那么偶跑一下题,杀人这件事为什么没有意义?有意义不等于符合道德法律。
·城管都是地痞流氓,是自收自支的单位,各城市设立城管说实话,是违反宪法的!!!哎,中国的法律啊!!!
· 求救。。法律咨询。有学法律的朋友快进。。帮帮MM
·MM,法律只对活人有效力!
·有时候流忙比法律更有用哦..  
·谁熟悉法律的?????偶朋友要打官司,谁对这方面熟悉
·呵呵呵,如果不用跟法律对着干,那就更好了。
·阅,在中国境内犯罪,理当受到中国法律的制裁
·我觉得,给他打一贴“白痴针”行了,这样施行起来比较方面,又不会负法律责任
·这个,不用负法律责任?
·转车只要是必要的,办好迁转手续的也属于法律保护范围。
·双重身份与新法律冲突 贝鲁斯科尼卸任AC米兰主席 [转帖]
·[评论]高法副院长:在线盗版行为应追究法律责任
·没错,他们是没有越过法律界线,但是他们已越过中国人的道德与世俗界,在我认为,人,不管是思想和行为的活动都应该有个度,弧度大太就失去了最本质的原味,我在想,她能和一个比父亲还老的人同床共度?
·呵呵,他们的所做所为没有超越法律和道德的界线,只是不过超出了民俗的范围,没什么的。
·也快不到哪里去,只是技巧上的问题了,如猪哥以前说过的几台电脑分段分工破解,另加连蒙带猜了。俺倒是有个注意买把小刀罢架在脖子上吼:QQ、IC、IP密码通通交出来~~(备注:相关法律责任比较严重不建议运用~~)
·相信吧,法律是公正的,不公正的只是人。请进来,希望能给你指点一二。
·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
·法律无情`! 人有情`!
·更正:法律是公正的
·法律是公开的,但法律也是需要智慧的。
·工人和农民还是国家的主人,看看中国的主人过的什么日子吧,中国的法律真的是很冠冕堂皇的。
·拿是提倡和支持的法律,成人的网络游戏中国啃腚不会引进,但是会有玩家把代码弄来,做成私服。
·其他国家还有相关法律制度好象
·现在都是16岁就负全部法律责任的...
·不错.增长点法律知识.
·[评论]全国十大城市著名律师 网上解答法律疑难
·[评论]遏制开源微软法律恐吓 国产厂商表示不必理会
·这种文的特点,是把一切能挑动的矛盾都挑动。政府与民众的关系,要挑。教育系统上级和下级的关系,要挑。中国是法制国家,判刑要依法的,如果认为判轻了,可以建议修订法律。
·是法律上的结婚,非现实中的结婚.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最起码的法律知识还是懂一点的..
·就像我说该加转贴标志一样,对不?好像你还是学法律的?呵呵
·不能说这个东东是你弄的你就有所谓的“版权”啊,没有法律效应
·这个东西有版权的么,专利号多少,有什么法律证明。阿猫阿狗一句“All rights reserved”就能够当真么
·应为分歧太大达不成解禁的决议,只好安慰一下给个政治意愿,反正没有法律效力,算是打一巴掌之后的甜枣
·你懂个屁! 这是法律!
·呵呵~~你可以不结婚  中国法律没规定 成年人不能不结婚~! 
·法律有失公正世界将会怎样?》?????
·《法律法规大全E书》(EXE)
·[评论]网吧产业发展不能以牺牲法律为代价
·国家法律难道规定男银不准晕车??
·讨教:男方为结婚而出资购房,婚后办理的产权证登记为女方,离婚时产权如何认定?有何法律依据?
·你有证据吗?有--那就起诉央视。央视同样在法律的调整之下。
·法律是为了保障社会秩序,我们不应该以暴制暴,而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法律,以身轼法终将受法所制。
·泣血求助!!!学法律的一定要来帮帮忙呀,!!
·这个没什么关系吧,法律上不讲这个
·我们认识有限,三峡建不建利弊不好判断,但建三峡的设决策程序是非法的,法律上有个说法,程序上非法的即是非法
·seemly:君子不党。我自文革知道有帮派一说起,从未参加过任何帮派之争。我只是和zjl一起,历经4年,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防止了4500W的国有资产流失到个人手中而已。
·冰烂打我,我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拉风侮辱我,我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在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与监督制度之前,忍忍吧。
·[评论]从法律角度看 《政府采购法》亟须修改完善
·凭证顶蛋用!没法律效用!就是有理都不行
·肯定是有一套适用的法律手续办好了滴,纪委也是个国家暴力机构的一部分嘛。君不见老美去餐馆抓中国公民连直升机都用上了?更甭说在伊拉克搞屠杀武装到牙齿了。相比之下感觉国家对这类腐败份子还太人性化了点
·   在法律上讲没有明令禁止的就是默许,嘿嘿
·在法律上讲没有明令禁止的就是默许,嘿嘿
·权利与义务嘛,还扯什么法律来保护~~~~
·结婚实际上是两个人在感情发展到不能更进一步时,所进行的一项约束两人责任的法律行为,两人如果真心相爱,即使不结婚又如何????不过结婚让我们有了更多的保障
·原来领导把法律全书输入手机备查了,汗,向领导看齐,向领导学习,也要弄个新手机
·我们都应该作好自己的份内之事。对于少数不良分子(无论老师还是学生)应予法律制裁。(司法介入教育系统,呵呵,我都说了好几遍了)
·兄台此言差矣。很多教师并不体罚学生,我就认为没有那个必要。所以你说的只是教师群体的部分。如果国家法律很健全完全可以使司法介入教育,不知道你是否了解教育行业,如果真能这样,其实受罚的学生会更多。
·至于兄台说的有些教师体罚学生甚至虐待学生的,我觉得完全可以使司法介绍教育系统,只要法律是公正的那自有公断。
·我想啊,可是中国法律规定要22捏`!!!再说我还没有定下我的那个当家的`!!!
·中国法律对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犯罪定义太轻
·中国目前法律上尚不支持同性婚姻
·你错了,在法律上,并不是因为另一方不能提供证据就必然要采信一方的证据的,想举例就先学法
·用法律说事吧!但愿不要再遇到“清朝”的法官。
·失去法律赋予公民的任何权利。除选举、被选举权,还有:继承权、隐私权等等。
·小红犯法啦(mm法律第一条:不可得罪mm),仔细往下贴翻看案发过程吧
·众多的法律网站在这里等你
·法律是公正的?
·臭小子、气我是不是?这个东西有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
·建议请求法律援助,谁再写这种制造垃圾的软件就重打 n^n 大板!
·这个提议好,民政局应该开网站,提交申请,给予法律的证明,同时和公安系统的身份证作为唯一可认证的系统数据,防止假的、重婚的,还有离异的也统一数据。
·哦!知道了,你来递刀呀?!  如果万一扎死了,追究起法律责任来,好像是不怪杀人的,只怪递刀的哟!
·电信已经拥有对用户罚款的权利了啊,买我的面包如果给别人吃了我就要罚你~~ 企业可以制定法律了啊?
·抗议人身攻击,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法律只能制约,道德只是遵守。因果循环,自在怡得。
·多的就是,少的就否?用什么来否?法律?道德?
·当然是在法律的允许下哈!否则~~~~嘿嘿~~~~!
·有的是一些法律法规方面得,有的是保健品
·[评论]手机让文明在法律面前尴尬
·你这样相信它,如果不是因为你可以左右法律的话,你就会有后悔的一天的。
·從小老師教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就忘了。
·乖乖鱼和蓝山要代表也是是代表法律版的呀。。。我推荐儒猪带队好了。。。。。
·[讨论]经常在网上跑,总感觉专业人士做的网站总比自己的好,查看到原代码之后将模版自己重做,问问:此举算不算跟法律有冲突
·谁还会相信法律的天平是平的???
·什么绝对论、相对论、上下左右前后论!!这都是管理人类思维的法律!是一种残酷的限制!!!
·有实用性,太是有点没有考虑法律因素!~...
·俺家离牛市近,常被牛骚扰,法律只禁止人的骚扰,没禁止牛骚扰,所以俺投告无门,只好在这里申诉一下了
·根据中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精神,只要是为了“学习”和“研究”使用D版是不违法的,那么MS既然在中国出售软件自然需要遵守中国法律了,MS的规定要与中国法律抵触,违法的是MS而不是使用者
·这是否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是D版你MS可以不让人用,但不能作导致使用者数据丢失的事啊
·那么,问题是,我遵纪守法但不想再用微软的系统了,可是由于使用过微软的产品,我的硬盘中的数据不能恢复,我应不应该根据法律从微软那里索取赔偿?
·这时候就引起了法律争议。也是目前微软所面临的尴尬境地。
·非法定年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该鉴定由BC鉴定,不具法律效果
· 阴间法律——冥罚淫律  
·看来你觉得徐明是中国足球最大的祸根,我认为足协是中国足球最大的问题。不过我觉得还是足协问题更严重一点。正如政府是无法用道德来约束企业钻法律的空子的,只能制订更严密的法律和保证更强大的执行力一样
·正式场合都写成“住持”(佛教经典、宗教法律、名寺介绍)。
·请不要发无关法律的帖,谢谢合作!
·晕死!你要负法律责任。
·“天极论坛版主申请管理暂行条例”违法,不应该用“条例”,这是法律语言,是国家、政府等法律机关颁发的。
·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凡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的什么行为,都是违法的。
·苦不堪言,法律是否有情?
·[评论]无良企业钻法律空子 网上赌博游戏法界何在
·NCsoft促韩政府制定虚拟物品交易相关法律
·行政机关进入他人家中执法,需出示什么证件和法律文书和手续?
·法律上是犯法的,不过心理上支持
·是违法的,但没人管。按法律还得签劳动合同呢,你看那个民工签了劳动合同?!那个老板给民工上了保险?!一般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正规的大的非国有公司才给雇员上保险的
·当然许多私营公司不给保,法律是那么规定的,但在中国......那就别提了。当然个人也可以自己去社保去买这三种保险,但那就得都自己出了...
·由于工作和生活繁忙我已经辞职了,希望大家各尽所能帮法律咨询搞上去,谢谢~
·[评论]在家看黄网惹争议 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
·瓜子姐刚刚领证,只是法律上的形式,严格来说还是小屁孩儿,不知道什么是生活、家庭、婚姻。
·伸缩自如的法律~
·现在我国法律中,外国人还是否享有外交豁免权?(突然想到的)
·管你是谁啊,有彩就是赌博,人家管你三姑六婆八大姨的。法律又不讲亲戚,看样子你真是没有什么法律意识啊
·中国的法律许多就是有很大弹性的,执法单位说多少是大就是大,心情不好时说1¥是大你也没法
·你走了,法律咨询就真的没人管了
·法律生活化
·本人休假到这个月25号结束,又因为生活中的琐事打扰,因此以后来的时间必定少了,现辞去法律咨询斑竹和聊天室OP权限~~~~~~
·诽谤。已造成严重后果,应负法律责任。(请以后例举一些大众好理解的案例)
·有些帖子,是有版权的!如果,不去说明的话,随便转帖,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现在,明白了吗?
·[讨论]好邻居为何成为冤家?“骂死人”是不是该负法律责任?~~
·偶正式申请辞去法律咨询的版主一职~~望批准
·没办法...法律只保护有钱的
·同情一下,偶不懂法律。去193咨询一下吧。
·受美国法律约束,它不会提供这种功能。
·如果大多数公民能做到“有法必依”,相信某些不合理社会现象都能得到改善~~~~~~~你逃避我逃避,谁来促进社会主义法制?~法律又如何来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法律咨询将不定时的开展“大家来说法”活动,欢迎大家一起来参与。~
·加班的相关法律规定。~
·“没有手机不聊”这样的ID不能代表一定是手机诈骗吧?既然不能代表手机诈骗,那其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也无从说起。
·我问一下:我跳楼自杀,砸上个倒霉鬼,我没死,他却OVER了,法律上怎么说?
·值与不值管理员自有他们的尺度。但是,哪怕是被枪毙了。法律也允许他的朋友发个讣告吧。不会连这个发讣告的朋友也一块枪毙吧。
·看,你又犯了唯心,你的不懂在你的帖子里很好说明。~~~而我的不懂在那里?至少我过去是从事法律工作,也是法律专业毕业的。~
·你又犯了一个法律基本常识的错误,法律条文只有类推适用,没有如你所说的引申。~~哎~不懂就请别装懂了
·法律是有一个个具体条文组成的,不会如你所说违法就违法,而不知道违反那条法律。~你有点无知了
·我拿个p条文啊?是你说我忽视了法律啊,现在要我拿条文,你拿出我忽视了什么法律啊。
·法律都是要引申的,这个我想我俩都不擅长,但是如果你非常想知道的话你可以去咨询
·你忽略了一个前提,那就是法律。
·违反那条法律内?~~~~另外偶觉得你的言行蛮像小孩子的,挺幼稚。
·别空口白话,而且一夜情也不是单网络上存在,一夜情合不合法你可以咨询法律专家。或你可以拿出具体法律条文,空口白话不可取,满
·稍微懂点法律知识的人,都知道引用他人ID并不违法,而你却认为自己反感的东西就是违法,这不是无知又是什么内?~你想骂街,你
·最后一段,要是写在法律问题里或许更好些。不成熟的建议拉
·我欢迎大家评论,不过希望不要拿宪法来扣帽子,如果需要,我可以请个法律顾问和你聊。最后想说的是,我做的是事实根据。
·你所谓的反映,公安部门会处理吗?公安部门又是凭那条法律去处理内?~说其为色情交易提供场所,难道公园内如果进行色情交易,
·该版只允许帖些和法律有关的文件 其余无关法律的内容请尽量少帖
·请你举个极端下流ID的例子。~我想其应该可以从法律或规则中找到吧~~~
·我想不会吧?为什么呢?因为你是人啊,是受伦理道德约束的。而聊天室既然要与法律与道德保持一致,那么这个就不允许
·既然法律或规则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说没有可以合理类推适用的,那有何必要去处理内?~~
·阑珊jj上面好像有个垃圾哦!另,有人要聘请你爱人去法律论坛做斑竹
·违反了那条法律内?~~~~
·一夜情是违反国家法律的,除了跟老婆(老公),那事,不能干的嘿
·简而言之因为此ID既不违反国家法律又不违反聊天室规则,因此完全不必提醒。(现在我代表个人意见)
·已在社区版务科法帖,要求辞去“反恐精英”和“法律咨询”版主职位!原因见辞职帖。
·申请辞去“法律咨询”版主职位。原因如下:
·发消息给对方,要求对方更改IP,否则不排除诉诸法律的可能性
·(法律)健全的具体体现!!!
·随着私营企业的增多~~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注册律师以后应该是很吃香吧~~~
·[公告]法律咨询重新开业,欢迎大家的光临。~~~~俺们承诺:尽量在24小时内回答朋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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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俺亲手创立的“法律咨询”一天天沉落下去,实在不忍心。~~
·大家帮忙找找有关于网站方面的法律文件。谢谢
·办事员请去法律咨询删垃圾帖,谢谢~~
·这世间弱肉强食,本没有道理可言,谁是强者,谁就主宰正义制定法律~
·有名无实的坛子只会影响市容和减低整个BBS的人气,如法律咨询等~
·为什么为这样呢。法律好像不是很公平哦。相同的东西。一个人分比很多人分得多却还罚得少?!
·轮奸犯罪的案犯只有既遂与未遂之分,没有先后之分。你的话没有法律依据~
·1.我的发言哪一条违反了国家法律?哪一条违反论坛守则?你指出来,我改.如果你只是认为我说话的语气不妥,抱歉,我说话用什么语气,你管不着.
·我想辞掉公务员职务,我国国家在法律方面有什么规定吗?辞掉后有什么钱补吗?
·呵呵!考法律专业背的东西很多啊
·木子版QQ损害腾讯利益 法律问题众说纷纭 
·法律知识靠兴趣,运用法律能力靠实践,自考靠的是理解性的深刻记忆
·介个话题好象是在法律咨询里谈吧
·按照中国法律,携毒500克以上者即可判死刑
·行业内部的规定在法律上是不生效的。有没有国家标准的低限规定?象3c!
·偶没米自考什么法律专业,,考都考不过,有没有高人指点一下?不胜感激!
·指教:我记得迅驰技术和中国一些法律有冲突,不知后来怎么样了?
·主要是版权问题和质量问题,再就是有些法律问题中国人版权意识不强
·请问有没有学法律的?俺要写个起诉书去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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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法律和财经!学校可以差点。一定要考研!不要学马家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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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行打印信用卡帐单收我一个月5元,我认为不合理.问物价局不理.请问它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可以告它嘛?馒头有答案去40通知我
·他们之间的关系我明白,可是从法律上来说,小孩B应该分得多少遗产呢?
·呵呵呵,听说读法律的研究生经常会被导师要求回答这种BT问题,西西姐姐要有心理准备啊.
·性别歧视的法律,女的如果强行与13岁男性少年发生性关系,算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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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第五章 考 核&第六章 待 遇&第七章 奖 励&第八章 法律责任
·内部规定竟然能大过国家法律,也就他们能干的出来~
·第五章  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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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部法律法规“五一”起施行
·[转贴]越来越变本加厉 3721新版客户端藐视我国法律
·任何事都要有凭据,不知道作为版主,那条规定或者哪条法律说了,你可以限制别人的言论自由呢?
·不会以为中国是很民主的了吧?“违反了哪一条法律呢”你到天安门前下跪试试,你到政府门前下跪试试,这是在中国啊,你要试了恐怕就得到中国监狱了看了喽
·在公众场所大谈国家机密,那当然是不对的,但在公众场所下跪,不知道违反了哪一条法律呢?我承认自由是有限制的,但限制也要有个度.
·一不违反法律二不违反论坛规定,人家爱怎么说话怎么说,听说"我可以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么?不管什么时候,39永远是自由发言的地方
· 第十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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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出了这一本书?偶想要各方面的书,比如经济金融,励志,法律,心理学等等
·现在我通过代理上如何?通过单位的网上如何,上千台机,你知是谁?从法律上讲,一个IP跟个人身份证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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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个不具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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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夸大其词了,可没说无罪辩护,是希望他同时也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你的id已经被我解开了,请不要在说与国家法律政治相关的话题,谢谢
·明天有个亲戚要接一个汽车修理部,在接手的时候需要签个协议,都需要考虑些什么内容呢?懂法律的兄弟给支个招先。
·这个老师正好转了我国的法律空子
·当一个国家的法律总滞后于经济形态和经济需要的时候,一般这个国家的政府知识结构需要进行调整了,一个六、七十的老头是不明白网络游戏装备被盗窃的心情的。。
·当T与CT一样差不多NB的时候。。。CT对观众说:你们看。。。法律还有不完善的时候。。。你们去找人大去吧。。。
·欢迎大家去92号法律论坛讨论:“网络游戏虚拟装备是否有价值,黑客利用网络工具盗取他人网络游戏虚拟装备是否犯法?”这个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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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律咨询版问问吧,毫无疑问属于违法犯罪。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为田鸡的发展,开个后门总可以吧?法律还不外乎人情呢
·还有这样的事,偶以前上过 法律课的,但没怎么仔细听 ,原来是这么回事。
·什么跟什么啊?你不是叫哪个吗?怎么又叫张帅啦?这可是俺的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滴~!!
·符合法律程序~!原告理由不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建议法官;死刑。暂缓100年执行]
·既然你们那么爱说我也说两句吧~~~~为什么国家法律说可以言论自由~~~而天机就背道而驰呢?!~难道法律约束不了天机吗?~~
·没有法律问题????
·你说的是个别的老百姓。官方、政府、法律都不是这样,你不信你到美国开个针灸诊所,第二天就抓你。
·现在路上私家车太多,妨碍我走路了,是不是该封?封,可以啊,拿法律依据来!
·如果找不到相关法律,那么由于你的控诉,使得我国的法律得以健全和进步,大好事何乐不为?
·如果网通找不到前者大于后者的确凿证据,我觉得告倒网通的可能性还是有的,中央电视台不是一再鼓励我们用法律保护自己吗?
·反垃圾邮件法律不能铲除垃圾邮件
·你应该明白什么是口头协议------------这是在法律中受保护的~~~~~不过今天我算明白了,人的自觉意识是特别弱的,责任心也是有限的
·“男人”的流泪方式确实很特别,好在法律没有这样要求,呵呵,记住哦,讨好是这样写的
·老烈,法律咨询版的风流剑半年不见踪影了,把我这个板斧提正吧!大家帮忙支持一下
·偶申请法律咨询的正斑主~
·批判一个歪理邪说,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哪能没有根据的胡乱批判?
·法律咨询
·无法律依据-非法的
·哼,没屁各了嗓子。无聊,还法律。屁屁屁屁屁屁屁屁
·法律的制定,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啊!
·仅仅靠企业自律自中国法律的悲哀~
·法律适用条款因选择对消费者有利的条款。
·要求加入休闲娱乐的第二个,放在法律咨询的后面
·法律专家称攻击黑客是合法的 [转]
·请尊重网上道德,严格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发布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文字。
·我建议只要不违犯法律的论坛规定的诗歌散文都可以发表在这里!
·一部分原因是法律约束的不严,一部分是人的素质品质问题,还有一部分就是金钱的诱惑,体现出人的‘本质’。
·确实不懂,不过我看这些法律,任何一个消费者要使用的话,都会先吐血再说
·老烈,92号“法律咨询”版要求加链接功能。实际需要嘛!
·说的好像头头是道的,真的懂法嘛?不过,我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发现诸多的法律漏洞。
·法律没有禁止女孩穿超短裙,但禁止某些人由此而产生的邪念。如果让我评判,我会说是你的错。因为你不懂得该放弃时就放弃的道理。好好的想想啊!
·同意,法律本意是用来保护弱者,在实际生活中却正好相反,变为强者X弱者的工具
·现在的这些法律,基本上都是摆设,怎么能怨别人呢!倒霉的总是消费者
·这说明人们对维护自身的消费权益的法律意识淡薄!我也只好“自娱自乐”了。
·俺要申请“法律咨询”的副斑竹!烈云,批啦!
·法律论坛有人申请要做副斑竹~~~亲爱的棉花糖哥哥去看看啦~~~~~~~~~
·双方约定的保险金额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
·不受法律限制
·偶也是学法律出身的,嘿嘿,一踩
·有人能提供一些反贪相关的法律文章吗
·就算有,可能也会有法律上的纠纷,腾讯不会答应的。
·难道人们的法律水平都提高了?
·如果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你可以不说,我也可以理解,如果没有法律方便的原因,我希望你帮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