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前天我们报道了中关村科贸电子城有商户扎货后逃跑的事件,详情请看《年关到,中关村一周内两起扎货后逃跑案》。
今天,记者就这次的时间走访了中关村科贸电子城市场的工作人员、被骗当事人以及电子城内的几家经销商了解具体情况。
记者从科贸电子城的市场部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出逃的4A104的店主属于二手承租人,第一承租户从4A104业主处承租了该精品件,之后将起再次转租给了出逃的4A104的店主,因此,市场管理方只有业主的相关资料,并没有第一承租人和出逃的4A104的店主的相关资料。事发后,派出所已经扣留了一名4A104的工作人员,据此人交代,4A104店主在出逃前夕曾给他留下了两张支票用于结账时使用,但据警方后来证实,这两张支票均属假支票。
那么这是否是属于市场管理方在管理上的失误呢?
对此,该名市场管理人员说,“我觉得应该不能算是我们管理上的失误。我们要求业主将铺位出租以后必须将经营方的资料详细交到我们这里,同时,每个商户入住我们都要收取一定的经营保证金(柜台一万,精品间两万,经营方退租是将予以退还),当然也会收取一部分管理方面的相关费用。业主为了省掉这一部分的费用,通常都不到市场管理处登记,只告知管理方该铺位属于自营。业主自营,我们能说什么?不准经营?不可能的啊。”
“再说了,对于白条、扎货行为,国家的法规是不容许的,我们市场的《市场管理规定》同样也有规定,不允许赊货的交易行为。同时,我们在市场内的广播、宣传栏等地方都在宣传扎货、白条的危害,可是谁听啊?这次被骗得有一家商户已经被人骗过好几回了,以前这家在硅谷的时候就被骗过两、三回,可是依然不吸取教训,对扎货交易谨慎一些,发生事情还理直气壮的跟我们说:‘中关村都这样!大家都是这样的,我们只是照规矩办事。’请问,谁定的规矩?我们多次劝阻无效,总不能每个铺位我们都派一个人盯着吧,就算盯着,他们要扎货我们也不能干涉啊,如果我们予以干涉他们就会说我们是妨碍他们做生意,生意做不下去了。”(天!快变倒苦水大会了。)
“对于这种明知不可取却还要去做的人,我们也很无奈。就好像是国家法律规定大家不能杀人,大家都知道杀人是违法的,可是偏偏就有人要去杀人,那么杀人者就必须承担违法以后的后果。同样的,我们对于扎货的交易行为宣传了;劝阻了;也明文规定了;可是大家依然故我,那么这些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就要承担这份后果。”
对于这位市场管理人员的话,虽然让人觉得很有理,市场管理方非常的无辜,但是,记者却不得不问一句,那么市场管理方为什么会存在?市场管理方的存在就是为了对市场内的商户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居然连客户资料都没有,这是不是太说不过去了?
而楼内的经销商呢?大家是否也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在对客户的信用额度上的审核方式?
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扎货给4A104的商家只是经常与其一起玩牌而熟识,可是没人能说清楚出逃的4A104店主的底细。他叫什么?家住哪里?家里有些什么人?籍贯在哪里?都没有人知道。这样的人能称为熟识吗?在记者看来,不过是酒肉朋友而已,一起吃吃喝喝,一起找乐子尚且还可以,但是真的要缴付信任,随意的一扎就是几千乃至几万的货物,这种做生意的冒险方式实在不可取。
当记者提出这个疑问时,在场的经销商众口一词的说,“那也没办法啊,现在市场竞争这么激烈,我们不扎货给他,别人也会扎货给他的,相对的,我们就丧失了一个卖货的机会,就要少挣钱,只好赌运气了。(赌运气?没听说过十赌九输吗?)何况,扎货的交易方式几乎从中关村存在哪天开始这种交易方式就存在了,我们单方面地想要改变根本就不可能的。”
对于经销商这样的回答,记者的心情愈加地沉重了。经销商们面对市场激烈的竞争、生存巨大的压力是那么的无助又无可奈何,可是也不能无限度的纵容扎货行为吧?至少应该有个限额、限期,这样是否就可以减轻一部分因扎货带来的风险呢?
再者,现在公安部门有全国联网的网上通缉令;检察机关也即将对贪污受贿人员进行网上公告……这些行为其实都是为了将一个人的诚信公诸于众,让社会监督、大众监督,同时也对有这方面想法的人员予以警告。
那么,作为市场管理部门是否也能够推出一个网上的扎货后在逃人员的名单呢?将其诚信度公布给社会大众,让守法的商家在进行交易时能够有所防范,同时也能够对存在扎货后逃跑这一侥幸心理的人予以警示。记者认为,从某些方面来说让扎货后逃跑者曝露在太阳底下的方法虽然不是一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扎货后逃跑问题的方法,但是,多多少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扎货交易的风险。
后记:中国的市场越来越开放,商家之间的交易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灵活。俗话说:“树挪死,人挪活!”但是,在这些多样化、灵活的背后往往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商家之间建立健全的信用管理体系是目前所有商家之间最迫切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