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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在瑞士洛桑田径超级大奖赛男子110米栏的比赛中,刘翔以12秒88的成绩打破了尘封13年之久的世界纪录。在获知刘翔破纪录后,邀请刘翔代言的可口可乐(中国)公司针对这一事件迅速做出反应。据可口可乐相关人员透露,可口可乐特制的“12秒88版”广告从昨晚9点开始便陆续在几大门户和icoke网站推出。可口可乐随后还将在更多营销项目中融入刘翔的“纪录时刻”。
作为中国人,我的第一反应是,绝了,这是中国人永远的骄傲啊!刘翔,中国人希望你一直跑得更快些啊!
作为营销人,我的第一反应是,惨了,这是中国企业又一次的失败啊!刘翔,你为什么非要突然跑那么快啊?!
为什么又是可口可乐?为什么非得是可口可乐?可口可乐公司已经用35万元(据报道)赚了刘翔太多便宜了,这次的事件营销,为什么又是可口可乐公司独享?!
事件营销应该是任何人任何企业都可利用的啊,它不需要像体育赛事赞助一样得事先掏大把的银子,事中还得掏大把的银子,不需要像渠道建设那样得五年十年的功夫,维护还得费尽心机,不需要像促销一样得狡尽脑汁想好创意,还得抓好执行……事件营销,抓的就是机会啊!
机会(事件)面前又是人人平等的啊!
营销的竞争绝大部分是资源的竞争,这是一个资源越来越缺乏(自然资源逐渐减少),却也是资源越来越丰富的年代(时间、品牌、公共资源逐渐增多)。时间是资源,公共信息是资源,服务是资源,整合不同的资源到一起是资源,这些应用得好,就是具竞争优势的资源。我们的企业不在这些方面下功夫,却大部分时候用在产品仿冒或同质化、价格战、促销血拼、渠道抢夺上,最终变成了资源的针尖对麦芒式的消耗与磨灭,从而竞争走向死胡同,你死我活,两败俱伤。
都说现在是微利时代,我们并且一步步向微利时代前进,我们为什么还要“故意”似的去与对手干仗,去消耗资源,去损害利益,而不去取得资源,去提升利益,去提高竞争力?!
讲到这里,相信大家也都能回忆起,美好地重温昔日可口可乐事件营销的辉煌:
2001年7月14日,当萨马兰奇宣布中国成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国的时候,北京市区几百块路牌广告被换上了可口可乐公司祝贺的广告语,各大超市立马上架了可口可乐公司的庆贺装饮料;奥运金罐历历在目。
2004年6月9日,雅典奥运火炬接力经过北京,可口可乐公司选拔接力选手,制造奥运火炬传递纪念罐,分发小红旗与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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