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文章信息] | | | 作者: | 龚师傅 | | 时间: | 2005-04-04 | | 出处: | 天极网 | | 责任编辑: | Arri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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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有台IBM ThinkPad笔记本电脑,它的显示屏为13.1英寸,分辨率为1024×768,我借回来就设为这个模式。前段时间我安装了一些软件,其中一个要求用800×600的模式,我按照要求设了,过后却发现无论如何都无法设回1024×768了,请问这是为什么?
答:目前笔记本电脑的显示芯片和显存配置一般都支持1024×768甚至以上的分辨率,但是实际能使用的最高分辨率要受液晶显示屏的限制。从你遇到的情况来看,液晶显示屏本身支持1024×768,但后来最高却只能设置为800×600,这可能是在操作系统中设置了错误的监视器类型。你可在“显示属性/设置/高级/监视器”中检查现在的监视器类型是否为“便携机显示面板(800×600)”,如果是的话,原因就找到了,你只要将监视器类型更改为“便携机显示面板(1024×768)”,就能够重新使用1024×768的分辨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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