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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互联网内容服务的“专营”
1/30/2002 14:45:51· ·梁立华··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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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服务分为技术服务和内容服务两大类。由于内容服务对技术有很强的依赖性,一些技术服务提供者(ISP)同时也是内容服务提供者(ICP)。这就带来一个问题,谁都可以成功地经营内容服务吗?以下一些例子值得思考。

  1999年,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以1000亿美元收购了远程传播公司(TCI)和第一媒体公司(MediaOne),以拓展电话业务,并利用有线电视网作宽带内容服务。这项兼并让AT&T背上了有史以来最沉重的债务,最终成为业内公认的“最失败的兼并”。2000年10月,AT&T被迫一分为四,随着其股票一路下跌,2001年12月,AT&T最终以720亿美元的价格,将其有线电视宽带公司出售给康卡斯特有线电视公司(Comcast)。

  这个例子似可简单地表示为:ISP收购ICP——经营受挫——出售给新的ICP。它提示我们,内容服务不是简单的内容传输,它有很强的专业性,如果非内容服务专业公司缺乏足够的经营能力,失败在情理之中。

  这种失败并不是个别现象。国外的宽带服务多是接入服务同内容服务同时经营的,但大部分公司业绩欠佳,不仅AT&T出售了其宽带部门,美国最大的宽带服务供应商Excite@Home也在破产的边缘徘徊,宽带接入商Covad2001年8月提出破产,YAHOO公司巨资收购的宽带内容网站broadcast.com,一直未有让人乐观的表现,韩国最大的移动通信运营商SK Telecom旗下的宽带业务也正要剥离。这些似可进一步说明,非内容服务公司从事内容服务的困难比预料的要大,内容服务的专业性要求其“专营”。

  我国宽带基础设施已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但宽带内容远没有发展起来。有预测称,宽带内容服务市场成熟可能还需五年时间。电信运营商、接入服务商或社区开发商、传统的ICP以及有线电视行业等,几个方面都对宽带内容服务跃跃欲试,但“热装冷用”的现象明显,形成了一个互相等待、互相观望的怪圈。这似乎也在提醒我们,如果明确宽带内容的“专营”,是否可以尽早结束这种观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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