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开始,为了有效缓解电信网码号资源紧缺局面,合理配置这一国家资源,信息产业部已委托信息产业部通信清算中心收取由信息产业部核配的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
信息产业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码号资源占用费由占有、使用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承担,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向电信用户收取。
根据规定,固定电话网码号、移动通信网码号等都应缴纳每月每个号码0.01元的码号资源占用费。其中社会公益事业号码免收码号资源占用费,包括110匪警电话、119火灾报警电话、120急救服务电话、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以及以123开头的所有5位号码如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12345政府热线等。
非电信业务经营者占有、使用码号资源亦应按规定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