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的门户网站——新浪网因侵犯一作者(彼阳)著作权而被众媒体炒的沸沸扬扬,据悉现在双方已达成协议,彼阳的代理律师将撤回起诉。至此,一场因网络侵犯著作权的案件以双方在庭下达成和解协议而告终。
可以说新浪网在如何处理侵权事实上所采取的行动还是比较明智的,也表现出新浪网在认识错误与改正错误的积极态度。赛迪网曾于11月7日报道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内容——新浪方面承诺“以适当方式”向彼阳作出“公开道歉”,同时支付损失赔偿金六千余元;彼阳方面同意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据相关媒体报道,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也颇费了一番周折,先是新浪网生活文教频道主管梅景松、媒体拓展部经理闻进与彼阳的代理律师进行协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新浪网只同意支付一千元的稿费作为补偿,对其他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四千余元的要求表示不能支持,彼阳的代理律师遂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件正式走上了诉讼程序。事态发展到这一地步,作为新浪网面临的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条是新浪网站在被告席上,听候法院判决,正如XX报道在标题里所说,这就如同伸着脖子等死;剩下的一条路也只双方作下来达成协议,以此平息事端了。新浪最终选择了后者,新浪中国区总经理汪延先生亲帅内容总监陈彤、法务总监谢国民于11月3日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双方达成了前述协议。新浪网中国总裁的亲往可以说其在处理争议的态度上是重视的、积极的,在对待问题与处理问题上起到了表率作用,显示了自己的“大家风范”同时,更重要的是对业界存在的不正之风起到了警戒作用。
或许梅景松、闻进在与彼阳的律师就如何处理该争议进行协商时,没有将问题摆在一个正确的位置上,其对待该问题的态度根本就轻描淡写;或许其已认识到严重性,但意图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用最小的代价解决。无论如何其都犯了一重大错误,将该争议认为仅仅是一个有关稿酬多少的问题,以至于有了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意思表示。的确法院在对待经济损失的判决上,也许只会支持作者的稿酬,不会支持其他间接损失,但明知败诉还要上根本不符合常理。事实上,从彼阳的代理律师发表的声明上看一看,就应注意到只支付千元的稿酬根本不能将事态平息。从另一角度上讲,该案不能仅仅认为是一起简单的著作权纠纷案,网络媒体的关注,除了具有新闻性题材外,我们更应看到其背后所隐含重大意义,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激发业内人士的创作热情,最终维护IT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