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时下娱乐明星们满天飞舞的绯闻,就是一种广告。对于某些明星来说,其身上绯闻的多少,完全可以跟他(她)的知名度划等号。
当某一位明星要出新唱片、出演新的影视剧或者开演唱会了,甚至他(她)什么也没做,就是觉得自己在大伙儿中间好久没什么印象了,就想将自己的名声弄大一点,这时候,绯闻就会适时地出现。这前一种操作方式,做的是“产品广告”,而后一种,则是一种“品牌宣传”。
在很多时候,造绯闻都是一条屡试不爽的成名捷径。在很多人看来,弄出点事情来让大家关注着,总比那些默默无闻的艺术家们来得实惠、来得快捷。
从广告学上来说,利用名人做广告,往往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那些刻意制造绯闻的明星经纪公司当然也看得明白。诸如多年前的那场“王(海珍)张(艺谋)恋”,就是典型的“贴名牌”炒作。那次被人称为“花一千万做广告也达不到这个效果”的炒作,至今还被不少经纪公司奉为最高明的绯闻炒作。
从经济成本上看,绯闻的确是一种低投入、高产出的广告行为。当然了,明星或经纪公司的收入就可能是成几何级数的增长,继而成为了真正的大款明星,开上了奔驰宝马,向着中康、大康的目标一路狂奔,何乐而不为?
不过,我在这里要说几句风凉话,就是明星们还得考虑到绯闻的道德成本。谁都知道绯闻不是一种光明正大的好事情,绯闻会造成明星在观众、歌迷心目中的崇拜指数下降,这对于那些个热衷于制造绯闻炒作的经纪公司而言,演员自己也得三思而后行,因为经纪公司想靠着在你身上造的那点子破事而大举获利的同时,你自己,是要付出一些道德成本的。再说了,演员的第一要务,毕竟是在于自己的实力,要是你演技不行,唱功太差,还不是阿斗一个,想扶还扶不起来呢,到头来,人们对你的认识,可能就只有那点子绯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