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两起涉外域名案件做出一审判决,两案的原告美国宝洁公司和杜邦公司均获得胜诉, “抢回”了各自企业的商标域名。
据介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12月29日受理了美国杜邦公司诉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并于2000年4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美国宝洁公司诉北京天地电子集团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于今年3月22日受理,10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的。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两案所作的判决中认为,美国杜邦公司的文字商标“DU PONT”和美国宝洁公司使用的“TIDE”商标的汰渍洗衣粉,均为我国公众所熟知,属于驰名商标。因此,被告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市天地电子集团将这两个驰名商标分别注册域名的行为,均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
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判决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注销“ dupont.com.cn”的域名、赔偿杜邦公司诉讼付出的合理支出人民币2700元;判决北京市天地电子集团注销及停止使用“tide.com.cn”的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