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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个人隐私组织向垃圾邮件宣战

2001-05-11 11:42作者:任峰出处:新华社责任编辑:

  广告无疑是当今社会信息爆炸的一个重要标志,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充斥着人们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广告商们又发现了一片广阔的天地,于是各式各样的广告开始轰炸电子邮箱,给用户们带来极大不便。为了彻底杜绝这种垃圾邮件,澳大利亚有关部门决定通过立法手段还人们一片宁静的自我空间。

  在澳大利亚首都悉尼,广告可谓无孔不入,让人无处可逃。在天空中,飞机用烟雾拖 
出房屋租赁的价格,为某房屋租赁公司大造声势;在隆隆前行的卡车车身上,印着某电信公司的“自吹自擂”;在行人的脚下,是某运动产品公司喷在马路上的巨幅标志。而如今,即使在家里,人们也逃不过广告的骚扰,因为电子邮箱里早塞满了五花八门的广告,原本惬意的个人空间被这些垃圾邮件无情地侵蚀着,许多澳大利亚人对此深恶痛绝。

  为了保护人们免受这些垃圾邮件的侵扰,澳大利亚个人隐私委员会决定从今年底开始实施一项新的保护个人隐私法规。根据这项法规,任何公司想要通过电子邮件或是手机短信息发送广告,宣传自己的产品,都必须事先征得顾客或收件人的同意。如果哪家公司违反了这一规定,使顾客或收件人感到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了侵害,受害人可以将实施侵权行为的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予以赔偿。

  联邦个人隐私权专员马尔科姆.克朗普顿还专门为需要进行广告宣传的公司设计了9个问题,公司可以事先将这些问题发给顾客或收件人,根据他们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来判断他们是否同意接受广告宣传。

  对于个人隐私委员会的这些举措,许多商家认为要事先征得顾客或收件人的同意是很难实现的,而且这样的规定会对商贸活动构成极大的阻碍。澳大利亚工商总会首席执行官马克.佩特森也表示,如果商家每次发布广告之前都要先征得顾客的认可,将会导致成本的增长,甚至可能是成倍增长。

  不过,这一切在克朗普顿看来都不是关键问题。他认为征得顾客的认可才是至关重要的,他说:“在这个电子时代里,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息随处可见。如果商家可以通过这些方式将广告宣传资料直接送到顾客的手中,那么他们也完全可以事先征得顾客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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