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一民营企业依据“电信服务标准”,向新平县114查号台“叫板”,将电信“老大”告上了法庭。
据投诉方新平藕粉厂
办公室主任介绍:1994年该厂申请安装了一部电话,并一直设置于当地114供查询。今年,藕粉厂发现原来繁忙的电话变得冷清了。经查询得知,新平县电信局在没有通知该厂的情况下,已于今年1月将该厂电话号码作了更改,可新的号码又未在114查号台中进行登记更新,致使新号码无人知晓,旧号码也没人接听,藕粉厂的各种业务自然断了线。藕粉厂王厂长无奈地说,电话的突然改变,致使价值42万元的包装物无法使用;因客户无法联系业务给企业造成损失估算达60余万元。王厂长说,发现问题后,他们多次找电信局协商,要求更改114中有关信息。但电信局都是一句话:改不了!致使藕粉厂电话8个月的时间无法正常使用。而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中明确规定:电信企业应当提供电话号码查询业务,电话查号准确率应达到95%。
对于藕粉厂的反映,新平县电信局副局长认为,114要更改此号码,需要添置一台价值上百万元的“平台设备”,他们不可能为一个用户单独如此耗费。此外,他认为,藕粉厂应该通情达理些,如今的通讯方式不仅只有电话,还可通过
手机、传呼联系,改号后企业自己也应该作些宣传。
随后,记者采访了昆明市电信局有关人士。他们表示:根据“电信服务标准”,由于电信企业原因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电信企业应当至少提前10天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20天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而且,任何地方的114查询台都是动态的,可以及时地更改电话号码变更内容,不可能存在改一个号码需要投资上百万元的情况。因此,从电信管理角度看,新平县电信局对此事负有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