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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收电视入网费物业判还480元

2005-04-25 10:20作者:颜斐出处:北京晨报责任编辑:王丹

  北京华联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擅自替歌华有线收取有线电视入网费被丰台区法院判决退还。

  戴先生是2002年9月6日入住丰台区新月家园小区的。当时,被告华联新世纪物业管理公司上门收取了480元的有线电视入网费,声称只是代歌华有线电视收取,并且包含了两年的收视费用。2004年10月,当歌华有线电视的工作人员上门收取有线电视收视费时,戴先生才得知入网不需交费。戴先生因此要求被告退还收取的有线电视入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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