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乐公司于当地时间12月20日宣布,它赢了一桩起诉3Com、Palm公司侵犯其专利权的诉讼,法官裁决这二家公司在其PDA中侵犯了施乐公司手写体识别
软件的专利。
纽约西区地方法院的法官迈克尔·塔利斯卡在裁决书中表示,施乐的“每656号专利是有效的,而且应当受到保护。3Com、Palm的手写体识别产品侵犯了这项专利。”
这一裁决解决了该案件中的责任问题,为施乐公司向3Com、Palm公司索赔扫清了障碍。施乐表示,它将试图让Palm停止在PDA中使用这项专利,或者向施乐公司购买这项专利技术的许可。
施乐公司是在1997年起诉后来被3Com收购的Robotics公司的,理由是该公司以Graffiti品牌营销、用在Palm手持机上的手写体识别软件侵犯了施乐在1997年获得的一项专利。
施尔公司表示,这项手写体识别软件技术是由其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开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