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至9月,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杭州、金华、台州等地4个家电市场销售的吸油烟机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抽查合格率为15.6%。
抽检中,安全性能不合格的产品有:上海同辉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奥星牌、绍兴高力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高风牌、上海远西电器厂生产的华康牌、中山小榄万事达燃气厂生产的万事达牌、慈溪三亚燃气设备厂生产的迪清牌、广东中山松立燃具电器厂生产的松霸牌、广东顺德桂洲超能电器炉具厂生产的超能牌、江苏天骄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骄牌、杭州华利普斯电器厂生产的华利普斯牌、浙江格林特厨房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格林特牌、上海煤气表具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兰宝石牌、杭州市老朋友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老朋友牌、上海得乐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德乐牌等。
此外,一些企业在包装、说明书、铭牌标记上夸大技术指标,自称是“飓风级”、“台风级”、“超级龙卷风”、“世纪风”、“强大抽风”、“超大风量”等,实测风压、风量、噪声等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广东顺德桂洲超能电器炉具厂生产的超能牌强力抽油烟机,说明书中风量和风压的明示担保值分别为25m3/min、风压大于等于500PA,而实测值仅为11.4m3/min和148PA。有些产品的风量或风压未达到国家标准,如上海同辉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奥星牌、江苏天骄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骄牌、上海远西电器厂生产的华康牌、广东松立燃具电器厂生产的松霸牌、中国青岛澳尔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澳尔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