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宣布,法院已对美国百事公司、耐克公司分别起诉广州粤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侵犯他们的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两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广州粤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行为未构成对两家美国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但行为具有恶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因此,法院判决:pepsi.com.cn域名仍由百事公司注册使用;广州粤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同时要注销注册的“nike.com.cn”的域名;广州粤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要向百事公司赔礼道歉;赔偿百事公司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5060元,赔偿耐克国际有限公司为诉讼支出的调查取证费用5000元。
据了解,“PEPSI”和“NIKE”分别是美国百事公司、耐克公司注册的商标,在中国也获得多项商标注册,并且已分别在美国注册了“pepsi.com”和“nike.com”域名。然而,当两公司拟在中国注册“pepsi.com.cn”和“nike.com.cn”域名时,却发现广州粤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已于1998年5月将两域名抢注。两家美国公司认为,这种抢注行为具有明显恶意,已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起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广州粤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作为一家营利性公司,其注册的域名“pepsi.com.cn”、“nike.com.cn ”中的三级域名与百事公司、耐克公司各自注册商标“PEPSI”和“NIKE”相同。而广州粤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对域名不享有任何在先权益,而且,没有向法院提供答辩意见,等于放弃了向法院说明其有注册、使用域名的正当理由的权利。由此可认为其行为具有恶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一审判决。
一中院宣判时,广州粤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没有到庭。据悉,在两案开庭审理时,经法院合法传唤,广州粤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也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据法律有关规定进行了缺席审理。
据审理两案的法官介绍说,由于广州粤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未到庭,法院将委托广州法院代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