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盗版软件的经济学思考 | | 2001-07-23·
· ··新华网
| 1 2 3 下一页 新华网消息 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田学斌)近日,国家版权局有关人员表示,将对使用盗版软件作品和非法使用正版软件的最终用户进行查处。最终用户是指那些不以软件产品作为母本进行翻录、翻刻和复制发行的使用者。对于这样一个规定的效果,我不抱乐观态度,但是这一规定却比较契合经济学的原则。因为,在短期内,无论是政府要禁止一件事或者鼓励一件事,从供给一方着手比从需求一方着手可能要有效,因为供给方的数量少,政府容易实施管制。但是,从长期的角度看,对消费者进行教育以转变他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让他们减少直至拒绝使用盗版软件,增加直至完全使用正版软件,那些盗版厂商就会在没有需求的“市场”条件下洗手不干。这样就会扼杀盗版软件生产者的积极性,减少乃至清除盗版。
可惜的是,这种理想状况至今还没有出现过。没有出现过的必然有其原因,我们试分析之。
盗版是人人皆知的“坏种”:侵犯知识产权,损害正版厂商利益,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税收流失……最终可能影响经济活动的核心动力——创新。因为,开发一种软件的成本是十分高昂的,然而复制软件的成本很低。如果像南方已经查获的一些盗版软件生产商那样的现代化流水线、专业分工的生产方式,盗版软件的制作成本相当低廉。 这样,盗版软件以低价与正版软件竞争,而两者的质量差异在短期内很难被消费者观察出来(事实上可能差别极小,笔者不懂软件制作技术,但关键是很难被观察),事实上购买盗版软件的消费者也不愿观察,“只要能用,价格便宜,以后出了问题再说”。这恐怕是大多数消费者的心态。在这种情况下,正版软件在市场上就没有竞争力了,开发者、生产者的投资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创新的积极性必然受到抑制。长此以往,经济活动的动力必然受到抑制,经济增长会受到负面影响。这几乎是人所共知的。
然而,盗版对创新活动的抑制进而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究竟有多大,目前并没有有说服力的实证研究,事实上具体的数据恐怕很难得到。我们只是按照逻辑推理和实际生活中的部分事实得出了上面的结论。 1 2 3 下一页 | | |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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