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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兴东:首先是道德,其次是法律

2000-04-08 00:00作者:方兴东:出处:YESKY责任编辑:
着眼信息共享,倡导开放自由的网络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与工作。互联网与生俱来的公益性与学本性是其迅速走进社会的最本质力量。但是,网络商业性的浓度已越来越高,有些是有益的,有些却有害。比如说建立在学术性与公益性之上的不道德和不正当商业行为就是一例,尤其对版权和知识产权的冲击。

国内的电脑文化与电脑媒体的水平与国外相比,恰如计算机技术一样,差距明显。引进和拿来不失为一条捷径。网络仍不成熟,但网络资源已呈海洋之势,只要语言不成问题,对网络略微熟悉,就能捕捉到大量高质量的内容。因此有人推荐一个投入低风险的生财之道:由于IT媒体众多,稀却的不是版面,而是文章。而且短缺现象近几年内不可能缓解。而国外网站中一等一的货色比比皆是,只要引进来,就是一篇好文章。美国研究电脑文化的学者作者就有三千之众,每年出版的书籍数不胜数。因此完全可以办一个加工厂,专干编译工作。假设一个全职劳动力一天加工一万字,平均每千字200元稿费计,净产出2000元,五人规模,则成一万元。若一稿多投,收入又可翻几番。而几乎不需硬成本,可谓一本万利。

遗憾的是,目前为止,这种规模化的生产模式只局限于少数工作室中。在媒体领域尚是一块处女地。不过,另一种运作模式开始盛行:

国内某著名IT网站,我经常光顾,内容不错。但时不时有一种恶心感。该网站有一个“专家专栏”的栏目,很有几个专业的编译专家。有的是全篇照搬,有的是作了压缩、调整等粗加工。只要常去ZDnet或new.com等IT专业网址,就会有一种十分亲切之感。因为那是文章的原产地,而且挑的很有眼光。大多数文章移花接木,按上了自己的大名。也有少数羞羞答答,注上编译,可没有原作者名字也没有原产地。在一个少有名气而且是正规的网站中,这种明目张胆的“偷盗”居然延绵不绝,实在令人惊叹。再说,作为专栏,怎么可以编译?更何况是鼎鼎大名的“专家专栏”。

我想网络上的版权意识和法律健全还需要许多年。但是这种问题首先应该是道德,其次才是法律。埃瑟?戴森说:“最大的原则是:千万不要非法使用那些不属于你的东西来赚钱。”我们退一步,那些淡去别人名字,纯粹为了利益而图稿费的,我们睁一眼闭一眼。但是将别人的东西赫然写上自己的名字,以达到名利双收的效果,那就不仅仅恶心,而且丑陋之极。面对极不成形的电脑市场,大量编译引进是我们的必经之路。好的作品拿进来,其意义并不比引入产品、技术低 俏颐潜匦胧紫日湎П鹑说睦投鹬乇鹑说闹腔邸?

许多法律还没诞生,但是人类的道德感应该永远存在。再说,即便有了法律,也不能全靠法律。法律太大,不是谁都敢玩、谁都玩得起的。为几篇文章大打官司,劳民伤财。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网络仍会是一个无序的资源宝库。它的发展与成熟就靠人们合理合法地使用。我几乎天天在网上转悠,平均每天上网、看书的阅读量在5—10万字左右。这么大量的信息输入是保持思考活力和及时更新知识最重要的保障。可在合理的范围内从中获取有用信息,提炼自己的观点。

换一个角度来说,一个人要获取别人的尊重,首先应该尊重别人。一个人越珍视自己的劳动,首先应该珍视别人的劳动。越来越多的人上网阅读,越来越多的书引译进来。而文字就是让人阅读的,那些怀抱“窃文不算偷”的心理的人,总会逐步浮出水面,现出原形。

目前,国内网站有一股极不良的风气:以大量的盗版软件,大量没有版权的新闻以及大量改头换面的抄袭内容来刺激和提升访问量。而更致命的问题是:绝大多数人对这种现象采取容忍态度,认为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共同做法。这种惰性之深令人惊奇。网上挺热闹的“ХХ日报”,专门搜罗别人的文章,却从不署上原作者的名字。几个经常的“受害者”忍无可忍,写了邮件以提醒。答复说,文章都是别人推荐的,他们只是整理而已。并要求给予理解和支持。而“受害者”的唯一要求只是署名而已。可是,自己对作者连这点基本的尊重都没有,怎么让人支持你?而又有许多著名的网站引用“ХХ日报”的内容,再次引用后的东西就合法了吗? 如此下去,无论是个人、公司还是中国网络业,都将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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