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双方网页内容有许多雷同之处,武汉英特科技有限公司将另一网络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市中院受理了此案。该案也成为我市首例网络侵权案。
英特公司是一家专业经营网站、开发网络技术的高科技公司,其下属的“长江在线”网站主要从事电子商务。它诉称,今年5月份,英特公司发现武汉某电子信息有限公司设计的某网站有些网页内容,有多处是抄袭“长江在线”网页的美术作品和文字作品,因此认为该信息有限公司严重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并造成了经济损失,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使用抄袭的网页,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0万元。
据了解,类似此案的网络侵权纠纷近两年呈上升趋势,仅在网络公司密集的北京,去年一年网络纠纷案就达17件。其中被称为“’99网络争端第一案”的“瑞得在线”诉四川东方信息公司因特网主页侵权一案,也是关于侵犯网页著作权的纠纷。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由于我国的《著作权法》是在1991年6月1日起施行的,该法立法时没有网络产权的规定,因此网络侵权目前在法律上尚无明文规定。尽管“瑞得在线”一案一审结果是原告胜诉,但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赔偿数额多少等问题在法律界引起了争论。因而英特公司此次网络纠纷最终结果如何,也将产生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