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有三起针对网络广告公司DoubleClick的集体诉讼,原告起诉DoubleClick公司管理层和股票承销商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IPO)时违反证券法。
诉讼在纽约南区美国地区法院提起,原告指控DoubleClick公司向美国证交会递交的文件和招股说明书含有错误信息和疏漏,这种疏漏导致使公司向股票承销商多付了佣金,而这是以牺牲股东利益为代价的。
起诉书中提到了包括CEO Kevin Ryan在内的四名管理人员和上市推荐人高盛公司和美林证券。其他一些网络公司也曾遭遇类似起诉。
据原告律师说,股东Barbara Eiseman和其他一些股东提出集体诉讼,要求不特定的赔偿和陪审团参审。案件可能积聚从98年2月20日-2000年12月6日期间的所有股东。
DoubleClick公司代表说,公司对未决诉讼不作评论。但在最近的季度报告中,公司承认法律诉讼问题并表明将积极参加诉讼。
原告起诉说, DoubleClick管理层对1998年2月20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和误导信息负有责任。原告还起诉 DoubleClick股票承销商对一些特别机构给予优先待遇,这种优先待遇牺牲了股东利益。原告还指出, DoubleClic公司付给高盛和美林证券的佣金远远超过招股说明书中的规定。
高盛公司和美林证券公司没有对此案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