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内地省份,如果你收不到凤凰卫视,可以改在凤凰网站上收看?
止血
凤凰网自成立以来已经连续5年亏损,有消息称全部亏损超过了5000万元人民币。凤凰网总经理兼神州电视有限公司(凤凰卫视在大陆的代理机构)副总裁周志兴向《财经时报》表示,这只是外界估算的数字,并不准确,他们每年投入1000万元,5年都没有盈利,所以别人就以为他们亏了5000万元。
在注意力经济火热的年代,网站亏损是再寻常不过的事,周志兴却表示,“但凤凰网不能再这样亏下去”。
传言周的前任、凤凰网原总经理孙谦离职正是由于亏损严重,但周志兴否认了这一说法。
上任已经5个月的周志兴原任《凤凰周刊》社长。凤凰网内部人士认为,卫视高层选择传统媒体的资深人物掌管凤凰网,在网站操作上定有新的思路。据悉,凤凰卫视对凤凰网的要求是“两年内打平,两年后盈利”。
周志兴找到的盈利点包括短信、宽带、广告、社区、图书出版等。短信业务目前月收入仅为数万元;广告现时主要采取与卫视广告打包出售的形式,凤凰网的广告部也刚成立不久;图书出版比阳光卫视晚了半拍。这些业务已不算新鲜,宽带则是一大亮点。
据悉,凤凰网选择的合作伙伴主要是网通、中国电信、长城宽带,堪称宽带接入的三大巨头,在全国320万的电信宽带用户中,中国电信拥有160万,网通70万,长城宽带20万。凤凰网表示,力争做到卫视的节目与宽带的节目同步,对于无法收看凤凰卫视落地节目但拥有宽带接入的百姓来说,其吸引力显而易见。周志兴介绍,节目包月费为10元人民币,估计明年用户数能达到10万,收入可达600万元人民币。
目前,宽带业务在天津、深圳、江苏已落实,北京也进入了洽商阶段。
有消息传,北京的合作伙伴曾向凤凰网一度这样表示:“这个项目交给我们,毫无问题。”
“落地”说法“不当”
这是凤凰卫视借宽带落地?周志兴认为这种说法并不恰当。
周说,凤凰卫视现时在大陆的收视人数达1.5亿,而中国电信、网通、长城宽带的用户总数不过250万。他觉得,从产业发展趋势着眼,宽带是一种新兴的传播方式,国家会不断调整政策以适应形势变化,凤凰网看中的是新的业务增长点。
国家对于接收境外卫星电视频道有严格的审批制度,而通过宽带实现卫视节目落地在以前尚无先例,这方面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
业内人士指出,凤凰卫视这一举动难以被其他境外频道拷贝,凤凰的身份毕竟不同。凤凰网一位人士表示,如果没有默多克的股份,凤凰卫视完全可以算是内资公司。2001年,默多克新闻集团参股网通,业界一度盛传其意在通过网通的宽带网络播出电视节目,但至今并无动向。
与其他境外电视台相比,凤凰卫视在内地遭遇的政策阻力并不大。凤凰卫视人士向《财经时报》证实,凤凰卫视总裁刘长乐一度打算关闭的“凤凰咨讯台”已获批在内地落地。在香港出版的时事综合类杂志《凤凰周刊》的封面,赫然印有“获特许在中国内地发行”。按常理,这种期刊只能由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定向销售,不能在内地报刊市场上公开销售。
媒介研究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喻国明教授认为,从电视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凤凰卫视走在了前面。他强调,频道专业化必须建立在收费电视的基础上。在美国,收费电视已经成为通行的模式,CNN、Discovery、ESPN的节目都必须付费收看,收视费成为电视频道主要的收入来源。中国电视台仍然依赖广告收入,目前只有无锡和大庆两地进行收费电视的试点。只不过,凤凰卫视的这一收费尝试并非是在有线电视网上,而是借道电信的宽带网。
政策与实践之间
借宽带落地尚无章可循,但网上传播影视节目已有成文规定。2000年,广电总局下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持有《网上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许可证》,方可开办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的业务”。而据周志兴了解,目前只有上海的“美亚在线”拥有许可证。
周志兴坦言,凤凰网现在暂时还没有这个许可证,但他表示,凤凰网由政府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经营上的举措都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
凤凰网选择与电信运营商合作,而电信运营商并不在广电部门的监管范围之内。电信再一次大规模进入了在传统意义上本属于广电的影视传输领域。此前,上海电信曾与新华社、香港电视广播(TVB)合作开展宽带视频业务,但那是在“三网融合”的试点城市上海。
电信与广电业务的相互进入是一个老问题。简而言之,由于两家都拥有传输网络,电信部门试图从事广电的内容服务,广电部门试图涉足电信的主营业务。1999年,信息产业部与广电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的意见》为这一问题定下了基调。《意见》规定,“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播电视业务,广播电视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对各类网络资源的综合利用,暂只在上海试点”。但此后电信、广电试图进入对方领域的尝试仍时有发生。
“现在大家都更强调一种合作的精神。” 中广网媒总经理李晴表示。具有广电系统背景的北京中广网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专事宽带产业研究。李晴强调要把宽带当作一个产业来看待,这个产业必须注重交流与合作,寻找一种共赢的模式,并非单独哪一家就能做好。他反对单纯的“网络为王”、“内容为王”的说法,认为多方参与的经营模式才是最重要的。
李晴指出,宽带作为新兴产业,未来能发展成什么样,“现在谁说了都不算”,一切要靠实践来检验,而在具体运作中,难免出现不符合现行政策的情况。他指出,即使在广电系统内,某些地市级以下单位的宽带业务也存在违反政策的情况,广电系统外也是如此。李晴表示,既然是探索,难免有突破,各方领导部门支持各地有益的探索,当然在大方向上绝不能出问题。
至于网上传播影视节目许可证的政策,李晴认为,政策应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要鼓励真正有实力、有竞争力的企业,避免出现大企业畏首畏尾、小企业肆意违规的现象。
“凤凰网的宽带项目到底怎么样,要看它未来的发展如何,现在说好说坏都没有意义。” 李晴说。